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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編撰原則

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2 日 第 1 次施行

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13 日 第 1 次編輯
  1. 應網域購買並成功遷移,第一章第 1 條網域名已自原「zutek3134.github.io/Zutek3134/」更新為「zutek3134.taipei」;
  2. 第二章第 5 及 6 條於前版中誤輸為第 5 及 6 點,予以糾正;
  3. 致力於提升閱讀體驗,網站配色及字體均換血,因此第三章第 13 條更新;
  4. 第三章第 17 條第 2 款文法已經過潤飾及消歧義。

為確保 Zutek’s Secret Warehouse 內文字一致及方便日後編纂,於此制定《網站編撰原則》。

Zutek’s Secret Warehouse,下以「網站」稱之;《網站編撰原則》,下以「此原則」稱之。


第一章 總

第 1 條

網站站內包含域名 zutek3134.taipei 內所有頁面,其餘皆為站外。站內一律不可與此原則相牴觸。

第 2 條

此原則雖然包羅萬象,內容涵蓋程度卻不深。不違反原則之行為即合乎原則,稱作「原則上」。

第 3 條

1、當需更詳細規則時,可基於此原則某一條例制定延伸規範。

2、規範分為「標準規範」及「參考規範」。

3、標準規範為「硬性要求」,必須遵守;參考規範為「軟性要求」,提供方向。

第 4 條

1、此原則於日後編修時應儘量只增不減。

2、變更內容應於頁首記載。


第二章 語

第 5 條

網站支援正體中文及英文。

第 6 條

1、頁面預設為英文。

2、不支援英文之頁面須註明原因及設置跳轉,不支援正體中文之頁面則不須。

第 7 條

網站內文字力求言簡意賅,不拐彎抹角,不刻意拉長篇幅。

第 8 條

網站內不應出現錯別字。

第 9 條

網站內遣詞應得當。

第 10 條

網站內兩種語言應正確使用各自標點符號。

第 11 條

1、英文環境中一律以西元紀年。

2、正體中文環境中,凡個人或網站相關事物,以民國紀年。

3、涉及中國歷史時,以當時紀年為主並輔以西元。


第三章 頁

第 12 條

網站內一切站外資源若可註明來源,應當為之。

第 13 條

1、頁面字體應分級。

2、標題字體:
  正體中文,字重 700「Noto Serif TC」;
  英文,字重 700「Noto Serif」。

3、內文字體:
  正體中文,字重 400 / 700「I.Ming CP / Noto Serif TC」;
  英文,字重 400 / 700「Noto Serif」。

4、程式碼: 
  正體中文「Noto Sans TC」;
  英文「Noto Sans Mono SemiCondensed」。

5、內文小字: 
  正體中文,字重 400 / 700「Noto Sans TC」;
  英文,字重 400 / 700「Noto Sans」。
  內文小字包含表格、資訊欄。

6、注音符號:
  正體中文,字重 400「教育部 BopomofoRuby Regular」;
  英文不支援。

第 14 條

頁面出現第三種語言之文字時,可斟酌使用該語言之拼音或粗略以注音符號標示音讀。

第 15 條

有序排列按阿拉伯數字,注音符號聲母、介音、韻母,英文字母排列。

第 16 條

正體中文國字排列按注音符號音序序列,即聲母、韻母、介音。

第 17 條

1、網址以英文名稱為主。

2、英文名稱冗長致不便辨別時,可採華語拼音音譯。


規範列表

規範正在撰寫中⋯⋯

標準規範列表
《正體中文國字使用標準規範》
《正體中文用詞標準規範》
《正體中文音譯至英文之華語拼音標準規範》
參考規範列表
《網站符號使用參考規範》